1、主要职责
承担自治区境内基础测绘工作。工作范围包括基础测绘、重点测绘项目、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编制出版自治区行政区域地图、地图集和其他专业性图集;向社会提供测绘成果,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测绘保障服务。
2、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处和生产技术处。
3、资产情况
截止到2008年,固定资产总值10907万元,其中测绘仪器设备4721万元,房屋及其他资产6186万元。
4、局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院、内蒙古自治区航空遥感测绘院、内蒙古自治区地图制印院、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科技档案资料馆、内蒙古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5、硬件设备
全局拥有各种测绘设备600多台(套),绝大部分设备为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进口的世界领先的高精度测绘仪器,少数为国产设备。包括全球定位系统(GPS)、高精度全站仪、水准仪、高档图形工作站、影像扫描仪、光纤磁盘振列、大型服务器、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和各种绘图设备。
软件:全局拥有各种测绘软件200多套。主要用于测绘内外业数据采集处理、遥感影像处理、航空摄影测量数据的获取、整合、编辑和地图制图以及数据库管理等。
6、人员结构
全局现有在岗人员547人,正式签订合同的合同工91人。具有专业学历的技术人员占50%以上,其中正高级工程师10人,高级工程师49人,工程师94人,助理工程师105人。全局有国家测绘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名。
干部配备:局长1人(副厅级),副局长2人(正处级),处级干部26人。
7、主要成果
(1)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基础测绘事业快速发展
2003年在国土资源厅主持下,测绘事业局协助编制了《内蒙古基础测绘规划》(2005—2014),该《规划》于2004年11月23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对《规划》批复意见中提出:“将自治区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规划》制定出用10年时间实现1∶1万地形图覆盖率达到33.8%、覆盖面积40万平方公里目标的实施办法和经费预算方案。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随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下发。《通知》的下发,对测绘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了自治区测绘事业的发展。
2005年末,自治区基础测绘只完成1∶10000地形图测绘7200幅,覆盖面积18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面积的15.2%。从2006年到2008年,在国土资源厅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规划》的要求,基础测绘工作逐步加快,累计投入11841万元,使全区1∶10000地形图覆盖率增加到25.7%,覆盖面积达到30.4万平方公里;同时完成了自治区中东部现代大地测量基准建设,共布测GPS
B级控制点650个;建成了自治区1∶100万、1∶25万、1∶5万和1∶1万地理信息数据库,为建设“数字内蒙古”地理空间框架进行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准备;研制了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基础测绘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基础测绘经费投入得到稳步增长。
(2)拓宽服务领域,为社会提供测绘保障
近年来在保证完成基础测绘任务的同时,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先后完成了赤峰、海拉尔、通辽、包头、乌兰浩特、乌海、临河等地大中比例尺(1∶500—1∶5000)地形图测绘5000多幅;完成自治区内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数字化测图2000多平方公里;承担了自治区民政厅省级和盟市级行政界线勘界测绘;利用卫星遥感和航空影像资料制作各种影像地图和地图集,编制出版了自治区地图集(蒙、汉文版)、自治区国土资源经济地图集和自治区交通土集及各旗县市挂图等大量地图产品,极大的丰富了地图市场;配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调查、地籍测绘和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测绘工作。走出区外,承担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陕西、山西等省市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绘任务,在中国援助非洲公路建设项目中,完成了援助马拉维100公里公路测绘及贝宁立交桥建设测量项目。
( 3)加快测绘成果应用和转化步伐,提升测绘服务水平
平均每年为社会提供纸质地形图15000多幅、数字地形图2000多幅和大量的大地控制点成果资料。 为实现测绘资料服务数字化,由测绘科技档案资料馆开发建设的“自治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数字化”项目,已经完成测绘档案资料3000多卷、70000多件(册)的扫描、信息采集和录入等工作。
积极为自治区有关部门信息化建设提供基础地理信息。通过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和无偿提供数据资料合作开发等方式,先后与自治区信息办、交通厅、公安厅、安全厅、民政厅、发改委、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达成信息系统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在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平台上,合作开发建设各部门的专业地理信息数据库。充分发挥了基础地理信息的作用,同时也满足了社会对地理信息的广泛需求。
利用基本地图数据,经加工处理和提取各种标准的基础空间信息及数据,通过可视化手段,生成各种电子地图,为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地理信息服务。针对各级领导需求,为自治区领导编制领导工作用图,提供地图资料服务。及时为自治区党政大楼领导办公室及相关厅局提供各种挂图服务。为自治区解决边界纠纷提供历史地图依据。为国家领导人来内蒙古视察提供线路图。为自治区保密部门提供涉密地图资料保密审定和咨询服务。为保证应急服务,利用地图数据库,开发研制了自治区地图出版数据库管理系统(快速制图系统),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多种形式的地图服务保障。建成的呼包鄂地区连续运行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参考站综合服务网,可以实现呼包鄂地区空间信息的快速获取、及时更新、大容量的数据管理和信息的高速互通与交流,使该地区的测绘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8、发展方向
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规划》设定的目标,结合本局实际,找出一条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的建设,全面提升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继续争取加大基础测绘的投入,缓解各地区各部门对1∶10000地形图需求的矛盾。搞好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基础测绘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更新机制,更广泛的为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服务。
9、联系方式
局办公室电话:(0471)2208502
传真:(0471)2208506